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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时候在洒满阳光的午后眯起眼睛回想之前的日子,就会忽然感觉到时光飞逝是什么意思,我的十七岁,分明就在一刻之前。
用现在的眼光来看,十七岁的我很傻,留着长发,红着脸,嘴唇上开始生出一层细细密密的茸毛。即使如此,那时候的我们仍然是稚嫩的,皮肤充盈着饱满的水分,天然的与秋天的水果有着本质上的一致。眼睛里是焕发光彩活力的,纯净、幽深、如一泓深潭。
那个十七岁的我们就在不远处。那一年,我在初三年级,不了解外面的世界,也不知道将来所发生的一切。不知道,未来的那个自己,是从事什么工作,生活的好不好,开不开心,从来没有想过。我清楚的记得我靠在教室外的墙壁上,看着操场上泥洼里倒映着烧的火红的晚霞。我在那个石灰的电线杆上,用粉笔写下那首席慕容的诗“《雨》天天天雨,天天天想你,细细的雨,细细想你,想你,在雨天里……”那些诗,那些画,那个一身黑色牛仔衣的我,被封存在那些厚厚的日记本里。
前几天我在找东西的时候,忽然发现那时的相册,那个有些忧郁,有些消瘦,有些朦胧的我,让我想起许许多多的往事,点点滴滴,温温柔柔,历历在目。我想起,那年秋天,我亲手埋葬的四大本日记。我想起,很多关于那时候的故事,快乐的,亦或悲伤的,都像在梦中一样朦胧。
这个相册勾起了我对过往的兴趣,于是我在我的百宝箱里,在我的书架上,找出很多我一直珍爱的宝贝。令我意外的是,我在一对废旧音响下面找到了我当年的画夹,上面落满了灰尘。那是我以前喜欢的,虽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画画,可是自己喜欢,自认自己画的还可以。可是现在,我已经好久没有再画画,也几乎忘记了自己曾经是热爱画画的。还记得去年的一天和一个朋友约定画游戏里的人物,后来也很遗憾,因为一些事终没有提笔。
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把画夹擦了又擦,才打开,似乎它是我好多年没有相见的老朋友,打开的刹那,我竟然微微有些情绪激动。画夹里面的画纸已经因为岁月流逝而泛黄了,有些霉味,好像一本古老的书籍,让我并不觉得难闻,却很喜欢那味道。画夹里画不多,只有几幅,画的都是当年的同学,有我的死党,也有我当时的初恋,还有当时玩的比较好的同学。这么多年过去了,不知道当年她去了哪里,后来过的好不好。以前也从朋友那听说,她谈了新的朋友,现在也许很幸福,至少我会这么祝福她。我不曾寻找,也没想再找到她,毕竟只是青春时期的青涩,毕竟只是那种懵懂的感情。我们都长大了,有了各自的生活,不纠缠,不打扰,其实也是一种宠爱。我珍藏的,只是那个纯真年代里,我情窦初开的感动和浪漫。